绩档〔2010〕19号
绩溪县档案局民主考评百名科、股长
活动实施方案
为深化机关效能建设,按照县委、县政府统一部署,结合档案工作实际,决定对县档案局具有审批权的行政审批服务股进行社会满意度考评,特制定以下实施意见:
一、指导思想
坚持以“三个代表”重要思想为指导,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,进一步深化机关效能建设和政风建设活动,以创建人民满意股室为目标,以提高办事效率和服务质量为核心,大力推行县委、县政府提出的“五办”作风(对群众亟待解决的问题立即办,对老大难问题主动办,对带普遍性的问题上门办,对条件暂不具备、一时难以解决的问题跟踪办,对涉及面广、政策性强的问题公开办),切实解决作风不实、不作为、缓作为、乱作为等问题,树立执法为民、勤政爱民和服务于民的观念,推动机关转变作风、转变职能,提高行政效能和服务水平。
二、组织领导
局机关成立民主考评百名科、股长活动领导小组,组成如下:
组 长:曹健斌
成 员:方 军、邵本武、余建辉
民主考评工作在局班子领导下,由民主考评科、股长活动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实施。
三、考评原则
求真务实,纠建并举;依靠群众,发扬民主;规范程序,客观公正;评优评差,促进工作。
四、参评对象
根据县委县政府民主考评百名科、股长活动领导组安排,县档案局行政审批服务股胡卫玲为考评对象。
五、考评内容
(一)履行职责情况
1.是否认真、全面履行法律、法规赋予本科室的职责,是否完成本单位部署的年度工作任务;
2.对属于本科室职责范围内的管理和服务事项,是否做到服务到位、管理到位;
3.职责有交叉的,是否主动与有关部门协调和配合,保证履职到位。
(二)依法办事情况
1.是否坚持依法行政、依法办事、依法办案,程序是否合法,是否公开、公正、公平;
2.是否超越范围行使职权,是否存在不作为、缓作为、乱作为现象;
3.是否严格执行行政许可、行政处罚、行政复议、行政诉讼、行政赔偿等程序规定,是否认真落实执法责任制。
(三)政务公开情况
1.是否按照相关规定,多形式、多途径向社会公开审批事项、收费项目、收费依据、收费标准、办事程序和服务承诺等内容;
2.是否按照《政府信息公开条例》规定公开应公开内容;公民、法人和其他组织申请提供信息的,是否按照规定的要求和期限,予以答复。
(四)工作作风问题
1.是否存在官僚主义、作风漂浮和拖拉、推诿、扯皮等问题;
2.是否按要求落实岗位岗位责任制、首问责任制、一次性告知制、限时办结制、服务承诺制、失职追究制、同岗替代制等制度;
3.是否认真落实县效能建设有关制度和措施。
(五)服务态度情况
1.服务是否主动、热情、文明、规范;
2.是否设法帮助服务对象合理解决“急、难、愁”问题;
3.是否认真接待和处理群众投诉,并妥善解决投诉,是否诚恳听取服务对象的正确批评和合理建议,自觉改进工作。
(六)勤政廉政情况
1.是否加强学习,钻研业务,深入基层,认真调研;
2. 是否存在故意刁难和吃、拿、卡、要及乱收费、乱罚款、乱摊派、乱拉赞助等现象,是否存在以权谋私、徇私舞弊;
3.是否严格按照物价部门核定的项目、标准收费,收费行为和票据是否规范。
六、考评步骤和方法
(一)考评步骤
考评工作分四个阶段进行。
第一阶段:统一部署,提高认识(5月)。
1.统一思想,提高认识。认真学习县委、县政府绩发[2009]9号文件精神。
2.制定民主考评工作方案。
3、在局机关门户网站绩溪档案史志信息网开设民主考评栏目,参评科室将岗位职责、工作程序、履职要求、创新举措等对社会公开承诺的内容,通过网站和公示栏予以公示。
第二阶段:查摆整改,自查自纠(6-9月)。
1.设置评议意见箱,发放问卷调查表,召开服务对象、两代表一委员等参加的座谈会,征求对本部门和相关科室工作的意见,局考评小组对反映的问题和提出的意见进行收集和整理,统一反馈到相关科室。
2.参评科室在开展自查的基础上,结合征求的意见建议,对存在的问题进行深入分析,查找原因,制订整改措施,进行自查自纠。
3.局民主考评领导组召开会议,听参评股室自查自纠情况汇报。局考评组及时评点存在不足,指出努力方向。
4.认真做好迎接县考评办组织的上门督查的准备工作,并对督查组提出的不足和问题限期整改。
第三阶段:开展评议,分析形势(10月)。
1.组织民主评议活动。局民主评议工作领导组邀请服务对象代表、特邀监督员、两代表一委员对本局参评股室效能建设情况进行评议和测评,进一步听取意见和建议。
2.公布评议结果。对参评股室评议结果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布,就评议中发现的不足和问题,查找原因,分析形势,研究解决的办法,确保评议工作取得实效。
第四阶段:整改反馈,完善制度(11-12月)。
1.整改反馈。针对评议和测评中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及存在的问题,制定整改措施,及时向评议代表和社会各界通报整改结果。暂时不能解决的问题要及时向评议代表和县、局考评领导组说明情况,提出整改措施和期限。
2.责任追究。对在考评活动中发现的违反规定效能建设有关规定的,视情节给予诫勉教育或效能告诫处理,情节严重的按《公务员处分条例》或《党纪处分条例》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。
3.完善制度。通过评议活动,建立和完善科学、规范、高效的审计工作机制、内部管理运行机制和民主监督机制,进一步提升干部队伍素质。
七、考评结果运用
(一)依据考评的最终结果,经县考评工作领导小组审定,在全县排前4名,年终进行表彰奖励。
(二)在全县排序最后2名,或分数不及格,当年年度评先评优一票否决。对该股室分管领导告诫谈话一次。
(三)对考评结果虽不靠后,但群众反映较大,且问题比较集中,进行戒勉谈话,给予效能告诫,视情节调整工作岗位。对构成违法违纪的,进行立案查处。
八、几点要求
(一)加强领导,提高认识。实行党委统一领导,党政齐抓共管,局考评办组织协调,部门各负其责,群众广泛参与的考评工作机制。参评股室认真研究,组织开展好民主考评活动。
(二)注重实效。把考评工作与完成各项档案工作结合起来,与反腐倡廉制度建设推进年活动结合起来,与机关效能建设结合起来,与履行职责、推进工作结合起来,与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结合起来,在解决科室突出问题上下功夫,在创新工作方法上下功夫,达到“四满意”要求。
(三)加强宣传。加大对考评活动的宣传力度,营造舆论氛围,引导社会监督。
(四)严明纪律。参评股长及其工作人员、评议代表、监督人员,要严格遵守工作纪律,不得干扰、影响考评工作。如有不正当行为,一经查实,将追究单位、部门和个人的责任,确保考评工作客观公正。
绩溪县档案局
2010年6月13日